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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儀 - 人事 | 2023-03-27 | 點閱數: 153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1)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pdf
    2)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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